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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伴过世遗留30万存款取不出来,90岁老人只好起诉银行

2018-04-12 09:20:19

亲人突然离世,继承人不知道银行密码无法取出被继承人生前存款的事情时有发生,90多岁的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。他的妻子于女士去世后,名下的30万存款因王先生密码操作失误一直无法从银行取出,王先生与银行多次沟通无果,只能将银行诉至法院,要求确认于女士名下的30万元存款属于自己所有。日前,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
多次输错密码 银行卡被锁死

九十多岁的王先生起诉说,自己与妻子于女士1964年结婚,婚后收养一子,后来与养子解除了收养关系。妻子生前在被告银行有一笔30万元的存款,老伴儿去世后,王先生委托亲属去取这笔钱,由于多次输错密码,导致在取款时银行卡被锁死。

王先生:

因为她的年龄跟我的年龄相差十多岁,所以我们就同意存款用她的名字,但是银行卡密码是什么我不太清楚。现在的话估计是用我的密码了,因为我们在取款时用了她的密码并没有取出来。

原告的代理人向法庭进一步解释说:“这笔钱当时是原告委托他的亲属去取的,而且当时他们约定好了谁的开户就用谁的生日当密码。”

王先生没想到,妻子虽然以自己的名字开户,密码却用的不是自己的生日,而是他的生日,所以当时密码就没有输对。与银行多次沟通未果后,王先生起诉,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亡妻名下银行卡内存款及利息归自己所有。

王先生:

因为我是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,现在我上无父母下无子女,不要说实际上她存的就是我的钱,即使是她的钱也应该归我所有。

银行:持公证书或判决书方能取钱

庭审中,被告银行答辩称,为了保护储户利益,根据银行规定,在储户死亡的情况下,他的继承人可以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书取钱。

被告代理人:

如继承权发生争执,由人民法院判处,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、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。

银行方面继续阐述了相关规定——

被告代理人:

对于岁数比较大的老人,我们其实是有绿色通道的,五千块钱以下的小额取款,如果能够提供正确的密码,老人可以不用办理公证直接来取款,但是这一条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,法律规定如果存款人死亡,存款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声明遗产继承过程,也没有判决书直接取款的,可以视为正常提取。

对于金额大的,像本案这种情况,他不能提供密码,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有公证书或者判决书的。

办理难点究竟在哪?

王先生的诉讼代理人介绍,因为涉及收养关系,又找不到养子到公证现场,公证处不能认定收养关系解除协议的真实性,只能到法院对协议进行认定,拿着认定判决到公证处后,公证处又需要相关材料的原件,但原件已经被法院认定时收走,补办起来很麻烦。

原告代理人:

我们再去开材料又需要再走一遍程序,或者是再找二老父母的单位,这样一来就更麻烦了,当然时间也很长,另外收取的费用也非常高。

北京朝阳法院当庭宣判,认为于女士的30万存款中的一半属于王先生所有,另一半作为遗产应当由继承人享有,由于已经和养子解除了收养关系,因此应该由王先生继承,判决银行存款的三十万元及利息归王老先生所有。

法院提示广大老年人,在确保银行账户安全的前提下,应当将自己的基本资产状况告诉值得信赖的家人,同时应当摒弃守旧观念,在生前立好公证遗嘱,既对自己遗产分割做好安排,也免得以后带给亲人麻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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